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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壹章

活該 by 書吧精品

2018-7-21 06:01

第壹章
  夏天即將結束的時候,林瑞安毫無預兆地遞了辭呈,說要回洛杉磯。
  他花了壹周時間收尾,做了工作交接,和國內的朋友作簡單的告別,走得略顯倉促,好在沒有遺落什麽。
  他去哪兒都習慣了壹個人,極少有需要操心的地方,算是真正意義上的來去灑脫。
  前些年他或許還想著要回蘇州看望母親,如今卻也不必了——她在墓園裏安安靜靜的躺著,無人打擾。每天曬曬太陽吹吹風,可比自己過得好。
  他在飛機上睡飽了壹覺,落地時才打起十二分精神,帶好隨身的行李,用流利又悅耳的當地口音叫了的士,打車回了蒙特利的住處。
  他得有壹年沒回來了,整整壹年。
  去年秋天,他將蒙特利的老房子租給了壹對不知道是不是夫妻的中國男女,好像是來打工的,來洛杉磯找工作的華人年年都有許多,沒什麽稀罕的。
  林瑞安只管收租金,對他人的私事也沒興趣多過問,只是叮囑了幾句不要在他的房子裏亂搞,小心警察和黑幫之類的話,然後就把這件事徹底丟在了腦後。
  現在他回到這間冷清的空屋,室內還保持著那對男女搬離前的狼藉,家具和擺設都多多少少變了位置,大概是為了適應租客的生活習慣,真不把他這個主人放在眼裏。
  他直接穿著鞋走進去,摸了摸對方留在這兒的新沙發床,配色惡心得要命,他想立刻就把它從樓上扔下去,愛砸死誰就砸死誰。
  冷靜下來思考了片刻,他還是親自動手剝下了難看的沙發罩,留下無辜的沙發床,把那塊艷俗的破布卷成壹團塞進了黑色的垃圾袋。
  除此以外,壹切都不太壞。
  他去冰箱裏拿了瓶快過期的礦泉水,坐下來,身體陷進柔軟又有彈性的坐墊裏,仰頭喝了壹大口。
  反正也沒活兒幹,暫時先歇兩天吧。
  第三天他才把屋子裏裏外外打掃完畢,消去其他人殘留在這裏的痕跡,把這兒重新變成自己的家。
  林瑞安自認為對生活的要求不算苛刻,畢竟從芝加哥搬來臭名昭著的蒙特利公園是他自己的選擇,出於“工作性質”又常年流竄於南加州的各個區,所以並沒有歸屬感。
  但他卻是個個人領地意識和儀式感非常強的人,比如他現在要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,哪怕只是回歸壹年前的狀態,他也不願把這個頭開得太馬虎。
  去熟人的地盤上晃了壹圈露了露臉,把床單被子送去洗衣房,回來的路上他還剪了頭發,買了面包和調味酒,心情舒暢。
  今天是周末,也許晚上他會在飯後獨自看場電影,也許去久違的泡個吧。
  誰知道呢。
  從今往後,大洋彼岸的人和事,都和他再無瓜葛了。
  在國內的時候應酬多,隔兩三天就有飯局,他幾乎沒下廚做飯的機會和心情,時間壹長,手藝也生疏了。
  明明是自己做的食物,沒吃幾口就覺得飽,不巧電影也沒勁,他無所謂地關掉了電視機,威謝自己還有備用選項,幹脆換身衣服去了夜店。
  林瑞安,南區著名皮條客,與各個黑幫都有利益往來,從業近十年,經驗豐富,愛崗敬業。
  可憑良心說,他幹的是折壽的買賣,早點兒收手有益無害,以免下場過於淒慘。
  林瑞安原本也是這麽打算的——再幹壹票就洗手,再幹壹票就洗手……這壹票又壹票就沒完沒了了。
  這家店的吧臺小哥是他的熟人,壹個英俊的墨西哥青年,這片兒有不少墨西哥人,這位沒準兒是最帥的,身材高大,眉眼深邃,棕色的皮膚尤其性感,右側的眉毛上打了兩個小小的銀環,有個奇長無比的墨西哥名字,吵架的時候叫出全名不單不會顯得有氣勢反而還有點掉價那種。
  林瑞安壹般省略全名叫他列昂。
  列昂這個好心腸的小夥子,不僅不介意彼此的身份,拿林瑞安當真心朋友,偶爾還會關心他的生計問題:“妳長得這麽好看咋不把自己賣了呢?”
  林瑞安笑顏如花地說:“妳英語這麽爛能他媽閉嘴嗎?”列昂聳聳肩,只把日常譏諷當做兩人的友好交流,繼續上下晃動他的搖酒壺,冷不丁又拋來壹個令人心動的眼神:“如果我有錢的話。”
  林瑞安壹楞,酒杯停在嘴邊。
  他接著說:“壹定找個比妳年輕的。二十歲出頭,鮮嫩多汁那種。”
  “滾吧,小裱子。”
  這杯接風酒是列昂請客,林瑞安也沒跟他客氣,兩人寒暄壹番,列昂講了這壹年間發生的事,大到這條街的警匪沖突那條街的滅門參案,小到這家店被查了幾次他跟多少個辣妹約了炮,酒杯見底,林瑞安作勢要走。他不敢喝醉,誰讓蒙特利的治安狀況堪憂,午夜喝得爛醉走在路上容易被人搶劫,他對這裏的生存法則可壹點兒都不陌生。
  “我走了,下次來的時候給妳帶夜宵。”
  他捏了剩在酒杯當裝飾的櫻桃含在嘴裏,含糊地跟列昂說了再見:“晚安。”
  列昂朝他笑:“晚安親愛的。”
  他把櫻桃梗摘下來,原地轉身,逆著客人湧入的方向往外走。
  大門敞開,夜風拂面,驅散了酒精帶給他的煩熱,櫻桃被咬碎了,酸甜的汁水淌進牙縫裏,甜得他打了個哆嗦。
  面目迷離而曖昧的男男女女從他身旁經過,帶著城市中特有的風塵味道,只壹回頭,他便註意到了門口壹個靠著墻站的男人。
  林瑞安拉皮條這些年,別的本事沒有,獨獨練就了壹雙識人的眼睛。同時兼具直覺和洞察力的人是罕見的,他不知道這算不算天賦,只知道自己向來不會拒絕那種磁鐵般的吸引力。
  無論是錢還是獵物。
  他停下腳步,側了側身子,假意為行人讓路,實則花了點兒時間打量對方。
  那是個乍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年輕男人,不說話,甚至不看別人,流動的人群中好比壹塊黑色的礁石,從頭到腳散發出壹股與世隔絕的氣場,讓周圍人都有意無意的繞開他走。
  林瑞安小聲吹了口哨。
  ——身高出挑,肩寬腿長,比例完美卻有點駝背,低著頭,兜帽遮住了小半張臉,只微露出鼻梁和薄薄的嘴唇,年紀比他想象得還要輕壹些。
  最美味的年紀。
  “晦,男孩兒。”跟陌生人搭訕不是件難事,在酒吧裏就更不用說。
  這是林瑞安的強項,他了解與人交談的技巧,給自己塑造怎樣的形象,如何最快地拉近彼此的距離不被拒絕,如何取得別人的基本信任,這都是作為壹個騙子需要好好學習的必修課。
  他也算是個見多識廣寵辱不驚的騙子了。
  見過好上鉤的,沒見過這麽好上鉤的。
  “妳無家可回嗎?”他壹共就說了三句話。
  “我有。要去嗎?”
  然後那年輕人就跟他走了。
  進展順利得有點詭異。
  走出夜店的大門轉個彎就是壹條僻靜的小巷,林瑞安還特意回頭去看,那年輕人好好的跟在後面,隔著幾步遠的距離。
  說是心有戒備又不太像,因為他表現得並不畏懼,只是本能的不想靠近。
  根據林瑞安多年的經驗,這種二話不說就痛快答應的人倒也不鮮見,他們往往都是夜場玩咖或約炮老手,壹定是有明確目標的。
  他們會在最開始就直白地講出自己的需求,想要錢還是單純的壹夜情,壹旦遇見入眼的對象,可以憑借默契完成交易。
  可是看這年輕人的反應——林瑞安走了幾步,在原地等他,心中暗忖——肯定不是男妓,無論是衣著舉止還是所謂的氣質,他更像是‘迷途的羔羊“。
  怪胎。
  林瑞安的住處離這裏僅有壹條街的距離,他沒開車,這區區幾步路竟然還下起了雨。這個季節連雨水都是溫熱的,細細綿綿,有種縫蜷的味道。林瑞安把淋濕的頭發抨到額後,路燈下回過了頭,映著霏霏的淫雨望向跟隨在他身後的年輕男孩兒。
  他身量與林瑞安相差無幾,甚至看上去更為修順和精悍,尤其是緊窄的腰和兩條筆直的長腿。
  ”嘿。“
  等年輕人跨過地上的水窪,走到了離他壹步遠的地方,駐足,他伸長了手臂,在確定對方不會閃躲或格擋之後,拉了拉那打濕的帽檐。
  ”真是壞天氣啊。“
  他粲然壹笑。
  年輕人擡頭看了他第壹眼。這壹眼不深,幽微的黑眸在夜色裏發光,像點燃的煙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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